107年:低視力學(2)
臨床上,低視力病患在申請各項輔具時,大抵會依下列那一種順序來考量:①視覺類輔具 ②觸覺類輔具 ③聽覺類輔具
A①→②→③
B③→①→②
C①→③→②
D③→②→①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低視力(low vision)患者在申請輔具時,臨床上依據「最大化運用殘餘感官功能」的復健原則,會按照感官替代的難易度與實用性,依序考量不同類型的輔具。
三類輔具定義:
- ①視覺類輔具:放大鏡、望遠鏡眼鏡、電子放大閱讀器等,直接增強殘餘視力
- ②觸覺類輔具:點字顯示器、觸覺圖表等,需額外學習點字系統
- ③聽覺類輔具:有聲書、螢幕報讀軟體(screen reader)、語音辨識裝置等
選項分析
(A) ①→②→③(視覺→觸覺→聽覺)
- ❌ 觸覺類輔具(如點字)需要長時間學習,不會排在聽覺類之前。
(B) ③→①→②(聽覺→視覺→觸覺)
- ❌ 低視力患者仍有殘餘視力,應優先運用視覺類輔具,不會先用聽覺替代。
(C) ①→③→②(視覺→聽覺→觸覺) ✅
- ✅ 正確順序。先以視覺類輔具最大化殘餘視力;其次用聽覺類輔具(有聲書、語音報讀)作為感官替代,因聽覺接收資訊的門檻較低、學習曲線較短;最後才考量觸覺類輔具(點字),因點字系統需要專門訓練,學習時間最長。
(D) ③→②→①(聽覺→觸覺→視覺)
- ❌ 完全顛倒,低視力患者仍有可用視力,不應最後才考量視覺輔具。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為 (C)。
低視力復健的核心原則是「先視覺、後聽覺、再觸覺」:
- 視覺類優先:低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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