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低視力學(2)
臨床上,低視力病患在申請各項輔具時,大抵會依下列那一種順序來考量:①視覺類輔具 ②觸覺類輔具 ③聽覺類輔具①
A→②→③ ③
B→①→② ①
C→③→② ③
D→②→①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低視力患者申請輔具的感官優先順序——視覺、觸覺、聽覺輔具
低視力(low vision)復健的核心原則是「最大化運用殘餘視覺功能」,因此在輔具選擇上遵循感官能力由高至低的優先順序:優先使用視覺類輔具,其次為觸覺類,最後才是聽覺類。
選項分析
(A) ①→②→③(視覺→觸覺→聽覺)
- 正確的優先順序,此為正確答案。視覺輔具優先使用殘餘視力,觸覺輔具次之(如點字),聽覺輔具最後(如螢幕閱讀軟體、有聲書)。
(B) ③→①→②(聽覺→視覺→觸覺)
- 錯誤。以聽覺為優先違反低視力復健「善用殘餘視力」的核心原則。
(C) ③→②→①(聽覺→觸覺→視覺)
- 錯誤。此順序完全顛倒,將視覺輔具排在最後。
(D) ③→②→①
- 錯誤。同選項 C。
答案解析
低視力復健的哲學核心是「視覺優先(vision first)」——只要患者仍有任何殘餘視覺,就應優先嘗試透過視覺類輔具(如放大鏡、望遠鏡、閉路電視 CCTV)加以利用,而非直接跳過視覺系統。
優先順序理由:
- 視覺類輔具(①)優先:低視力患者通常仍有殘餘視力(residual vision),視覺輔具能最直接地支持學習和日常生活,認知負擔最低
- 觸覺類輔具(②)次之:如點字系統,需要額外學習,適合視力無法有效利用視覺輔具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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