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眼球生理(1)

依據驗光人員法,有關直轄市、縣(市)驗光師公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選派參加驗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之會員代表,以其理事、監事為限
B選派參加驗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之會員代表,可參加驗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監事之選舉
C由該轄區域內驗光師 12人以上發起組織之
D驗光師公會每 2年召開會員(會員代表)大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集臨時大會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驗光人員法中關於直轄市、縣(市)驗光師公會的組織規定,包含:發起組織人數門檻、會員大會召開頻率,以及選派參加全國聯合會之會員代表的資格與選舉權限。

選項分析

(A) 「選派參加驗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之會員代表,以其理事、監事為限」❌ 錯誤。 依驗光人員法規定,直轄市、縣(市)驗光師公會選派參加驗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之會員代表,不以其理事、監事為限,一般會員亦可被選派為代表。

(B) 「選派參加驗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之會員代表,可參加驗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監事之選舉」✅ 正確。 依法規定,驗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監事之當選,不以直轄市、縣(市)驗光師公會選派參加之會員代表為限;反之,選派的會員代表確實可以參與全國聯合會之理事、監事選舉,並非只有已擔任地方公會理事監事者才有此資格。此一設計使各地方公會選出之代表均可在全國層級發揮影響力。

(C) 「由該轄區域內驗光師 12 人以上發起組織之」❌ 錯誤。 依驗光人員法規定,直轄市、縣(市)驗光師公會須由轄區內21 人以上之驗光師發起組織,並非 12 人。

(D) 「驗光師公會每 2 年召開會員(會員代表)大會一次」❌ 錯誤。 驗光師公會每年應召開會員(會員代表)大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集臨時大會,並非每

...(解析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