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藥學三(第2次)

依中華藥典第八版所述丸劑之性質,下列敘述何者最不恰當?

A係供 內服之一種固體製劑,常呈球狀,大小均等
B製造時常用稀釋劑 為乳糖、葡萄糖、澱粉等
C常用之黏合劑可 為水、稀醇、亞拉伯膠漿等
D丸衣必須能在消化道中溶解或崩散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為反向題(問「最不恰當」),考中華藥典第八版對丸劑(pills)的定義與規格。丸劑是一種歷史悠久的固體製劑,在台灣中華藥典中有明確規定其性質、製法及輔料使用。需逐一判斷各選項陳述是否符合藥典規定,找出不恰當的描述。

選項分析

本題為反向題:✅ 標記正確陳述,❌ 標記錯誤陳述(= 答案)

(A) 係供內服之一種固體製劑,常呈球狀,大小均等 此選項最不恰當(答案)。 「大小均等」這一描述並不符合丸劑的特性:

  • 丸劑(pills)是藥物與適當賦形劑混合,揉製成球狀或類球狀的固體製劑
  • 丸劑依製法和用料,大小不一定均等,不同批次或種類的丸劑大小差異明顯(如蜜丸的大小差異遠大於顆粒劑或錠劑)
  • 相較之下,「大小均等」是錠劑(tablets)或硬膠囊較常強調的特性(因錠劑是模具壓製,尺寸高度一致)
  • 丸劑傳統上手工搓製,即使現代機器製造,大小均一性不如錠劑嚴格
  • 中華藥典第八版對丸劑的描述重點在於「固體製劑、球狀、供內服」,但「大小均等」不是丸劑的定義性特徵,此陳述不恰當

(B) 製造時常用稀釋劑為乳糖、葡萄糖、澱粉等 丸劑製造時確實常用乳糖(lactose)、葡萄糖(glucose)、澱粉(starch)等作為稀釋劑(diluents/fillers),這是正確陳述。這些也是台灣中華藥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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