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藥學三(第1次)
依中華藥典之規定,若某注射劑之標誌容量 為10.0 mL ,且其為黏性液體,則該注射劑製備時每⼀容器充填量需增加容量之最少限度 為多少 mL ?
A0.5
B0.7
C0.9
D1.2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中華藥典對注射劑容器充填量(overfill volume)的規定。注射劑在製備充填時,必須比標示容量(labeled volume)多充填一定量,以確保病人實際可抽取並注射的藥量達到標示量。充填量依液體性質(水性/黏性)和標示容量大小而有不同的最低增加量規定。
選項分析
依中華藥典(相當於 USP 第 <1> 章注射劑通則)規定的充填量增加表:
對於標示容量 10 mL 的注射劑:
- 非黏性水溶液(aqueous, mobile):需增加 0.5 mL
- 黏性液體(viscous):需增加 0.7 mL
(A) 0.5 mL — 此為非黏性(mobile)液體、標示量 10 mL 的增加量,不適用黏性液體。
(B) 0.7 mL — 正確。黏性液體(viscous liquid)、標示量 10 mL 時,最少需增加 0.7 mL。
(C) 0.9 mL — 此值不符合標示量 10 mL 黏性液體的規定(可能為其他容量範圍的值)。
(D) 1.2 mL — 此值不符合標示量 10 mL 黏性液體的規定(適用於更大容量範圍)。
答案解析
中華藥典注射劑充填量規定的核心邏輯:
- 黏性液體因流動性差,從容器中抽取時在管壁、針頭殘留更多,故需比水性液體多充填
- 充填量隨標示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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