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醫檢)血液(1)
親⼦鑑定案例,下列何者不屬於直接排除親⼦之可能性?
AABO ⾎型:⽗ O、⺟ A、⼩孩 B
B⾎型:⽗ MN 、⺟ MM 、⼩孩 MM
Cshort tandem repeat 檢驗:⽗ D18S51 :17 型、⺟ D18S51 :11 型、⼩孩 D18S51 :11 ,21 型
D⾎型:⽗ Jk (a+b-)、⺟ Jk (a+b-)、⼩孩 Jk (a+b+)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親子鑑定中的「直接排除(direct exclusion)」概念。所謂直接排除,是指根據遺傳法則,孩子出現了父母雙方都不可能提供的等位基因,因此可直接排除親子關係。本題問哪一個選項不屬於直接排除,即哪個情況在遺傳上仍然是可能的。
選項分析
(反向題:找「不能排除親子關係」的選項)
(A) ABO 血型:父 O、母 A、小孩 B
- 父 O 型基因型:(只能提供 等位基因)
- 母 A 型基因型: 或 (只能提供 或 )
- 孩子 B 型必須有 等位基因,但父母雙方都無法提供
- → 可直接排除親子關係 ✅(此選項屬於直接排除,非答案)
(B) 血型:父 MN、母 MM、小孩 MM
- MN 血型系統為共顯性(codominant)遺傳
- 父 MN:基因型 (能提供 或 等位基因)
- 母 MM:基因型 (只能提供 等位基因)
- 孩子 MM:基因型 ,需要從父方獲得 、從母方獲得
- 父方 MN 基因型確實可以提供 等位基因,母方 MM 也提供
- → 孩子 MM 在遺傳上完全可能
- → 不屬於直接排除 ❌(此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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