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醫檢)血液(1)

臺灣規定病⼈輸⾎紀 錄應⾄少保存幾年?

A1
B2
C5
D10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的是台灣法規對於輸血紀錄保存年限的規定。根據台灣衛生福利部頒布的「輸血技術規則」及相關醫療法規,輸血紀錄屬於特殊醫療紀錄,其保存年限有明確規定,考生必須記憶正確年限。

選項分析

(A) 1 年 保存 1 年明顯過短,不符合台灣醫療法規對輸血紀錄的要求。輸血紀錄若發生延遲性輸血反應(delayed hemolytic transfusion reaction)往往在數天至數週後才出現,且法律糾紛可能在多年後發生,1 年根本不足以追溯。

(B) 2 年 保存 2 年同樣不足,不符規定。

(C) 5 年 一般病歷記錄(medical records)依台灣《醫療法》第 70 條規定至少保存 7 年,5 年亦不符合輸血紀錄的特殊規定。

(D) 10 年 ✅(答案) 依台灣《輸血技術規則》規定,病人輸血紀錄(包含輸血申請單、血型鑑定結果、交叉試驗結果、輸血反應記錄等)應至少保存 10 年。此規定比一般病歷的 7 年更嚴格,原因在於某些輸血相關疾病(如輸血相關感染、延遲性溶血反應等)可能在多年後才被發現或追溯。

答案解析

台灣《輸血技術規則》對輸血相關紀錄有特別規定,保存年限為 10 年,明顯長於一般病歷的 7 年。這是因為:

  1. 延遲性輸血反應(delayed hemolytic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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