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醫檢)檢驗(1)
至少有幾個對偶基因分析結果不同,即可初步推定父子無血緣關係?
A1
B2
C3
D4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親子鑑定(paternity testing)利用短串聯重複序列(short tandem repeat, STR)等 DNA 標記,比對涉嫌父親與子女之間的等位基因(allele)是否符合孟德爾遺傳原則。本題考查:至少幾個對偶基因(allele)分析結果不同,才能初步推定父子無血緣關係(排除親子關係)。
選項分析
(A) 1 一個基因座的不符合,可能是因為自然突變(mutation)所致,而非真正無血緣關係。因此,僅憑單一基因座的差異,尚不足以下排除親子關係的結論。
(B) 2 正確選項。國際親子鑑定指引(包括 AABB 標準)規定:必須有至少兩個(2 個)或以上的基因座出現不符合(exclusion),才能初步推定排除父子血緣關係。這是因為兩個基因座同時發生突變的機率極低,兩個不符合幾乎可排除突變造成假性排除的可能性。
(C) 3 三個以上的不符合確實更能強化排除結論,但並非「初步推定」所需的最低門檻。
(D) 4 四個不符合遠超過最低標準,過於保守。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為 (B) 2。
親子鑑定的核心原則是:
- 子女在每一個 STR 基因座都應從父親獲得一個等位基因
- 若某基因座子女的等位基因無法在父親身上找到,稱為「不符合(exclusion)」
- 1 個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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