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醫物幅安(2)

依放射性物質與可發⽣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 辦法,⾼強度輻射設施之使⽤許可證有效期間最⻑為幾年?

A3
B5
C10
D20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高強度輻射設施使用許可證有效期間(台灣法規)

依據《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高強度輻射設施(high-intensity radiation facility)的使用許可證有固定有效期間,期滿前須申請換發。

選項分析

(A) 3 年 不符合法規規定,此為部分低風險設備可能適用的換證週期,非高強度輻射設施的規定。

(B) 5 年 ✅ 正確答案 依法規規定,高強度輻射設施之使用許可證有效期間最長為 5 年。設施經營者應於期限屆滿前 60 日至 30 日內,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審查及檢查合格後換發。

(C) 10 年 超過法規所訂最長期限,不符。

(D) 20 年 遠超法規規定,不符。

答案解析

根據台灣《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高強度輻射設施(符合下列任一條件者):

  • 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加速電壓 ≥ 30 MV,或粒子能量 ≥ 30 MeV
  • 使用密封放射性物質活度 ≥ 1,000 TBq

其使用許可證有效期間最長為 5 年(選項 B),期滿前 60–30 日須申請換發,主管機關審查及現場檢查合格後方予換發。此設計確保高強度輻射設施定期受政府稽查,以維護輻射安全。

核心知識點

  1. **高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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