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護理精社護理(1)

下列何者最符合現行精神衛生法所規範的精神病人之保護及權益保障?

A為保護住院精神病人之安全,不可以有會客權利
B為保護校園安全,學校得拒絕曾罹患精神疾病病人入學就讀
C為保護社區安全,慢性精神病患應長期安置於醫療機構
D傳播媒體的報導,不得使用與精神疾病有關的歧視性稱呼或描述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精神衛生法對精神病人權益之保障與禁歧視原則

本題屬「政策 / 法規」類考題,聚焦於我國精神衛生法(最近一次重大修正 2019 年 5 月 29 日,施行至 2022 年考試時仍為現行法)所規定之病人基本權益,尤其是「免於歧視」與「自由通訊、會客、社區生活」等條款。

選項分析

A. 為保護住院精神病人之安全,不可以有會客權利
‧精神衛生法第 40 條明定:住院病人應享有隱私、自由通訊及會客權,除「病情或醫療需要」得暫時限制外,不得全面剝奪。題幹直接否定會客權,違法,故錯誤。

B. 為保護校園安全,學校得拒絕曾罹患精神疾病病人入學就讀
‧第 37 條規定:不得因罹患精神疾病而在就學、就業、社區生活上受到不公平對待。以疾病史為由拒絕入學屬差別待遇,違法,故錯誤。

C. 為保護社區安全,慢性精神病患應長期安置於醫療機構
‧法條與聯合國精神病人權益要則皆強調「社區生活權」。病人病情穩定或無住院必要時,機構不得無故留置,應協助回歸社區。主張長期集中收容違反人權與現行法,故錯誤。

D. 傳播媒體的報導,不得使用與精神疾病有關的歧視性稱呼或描述
‧精神衛生法第 39 條對「資訊揭露與媒體報導」有明確限制:媒體不得使用與精神疾病有關之歧視性稱呼或描述,亦不得導致閱聽大眾對病人產生歧視。完全符合條文,故正確。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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