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護理精社護理(1)

有關喘息服務之敘述,下列何者最不適當?

A喘息服務只在C級—巷弄長照站提供
B喘息服務的服務對象是家庭照顧者
C凡經評估為輕度、中度失能服務對象之家庭照顧者,每年最高可獲得14天補助
D重度失能服務對象之家庭照顧者,每年最高可獲得21天補助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長照2.0「喘息服務」之服務對象、提供場域及補助天數

喘息服務是長照2.0中「家庭照顧者支持」的重要項目,目的在於讓主要照顧者短暫休息,降低照顧負荷,維持照顧品質。考題聚焦於下列三大要素:

  1. 服務對象──補助的真正受益人是「家庭照顧者」
  2. 服務場域──可透過居家、日照中心、住宿式機構、A/B/C級單位連結等多元方式提供
  3. 補助天數──依失能等級區分:輕-中度每年最長14天;重度每年最長21天

選項分析

A. 「喘息服務只在C級—巷弄長照站提供」
‣ 錯誤(最不適當)。
喘息服務可由居家服務單位、日間照顧中心、小規模多機能單位、住宿式機構,甚至A級社區整合型中心連結資源提供,並不限於C級巷弄長照站。巷弄長照站僅是眾多提供點之一。

B. 「喘息服務的服務對象是家庭照顧者」
‣ 正確。
制度設計上,補助的主要目的就是讓「家庭照顧者」獲得休息,而並非失能者本人。

C. 「凡經評估為輕度、中度失能服務對象之家庭照顧者,每年最高可獲得14天補助」
‣ 正確。
長照2.0明定輕、中度失能者之照顧者,每年可申請之喘息服務上限為14天。

D. 「重度失能服務對象之家庭照顧者,每年最高可獲得21天補助」
‣ 正確。
重度失能者的照顧負荷高,故補助天數上限提高至21天。

答案解析

本題問「最不適當」的敘述

...(解析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