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護理基本護理(2)

依照衛生福利部公告之腦死判定準則,下列何者屬於腦死的認定標準?①低體溫昏迷 ②無腦幹反射③須經一次腦幹功能測試 ④無自行呼吸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腦死 (Brain death) 判定的「必要條件」與「測試項目」

腦死在臺灣屬於法律上確認死亡的重要依據。衛生福利部的「腦死判定準則」將整個程序分成兩部分:

  1. 先決條件(Pre-requisites)-必須先確認可逆性因素皆已排除
  2. 判定測試(Brain-stem tests & Apnea test)-正式檢查腦幹是否完全失去功能

先決條件(重點)

• 病人處於深度不可逆昏迷,且依賴呼吸器。
• 必須排除所有可逆性原因:低體溫(<35 °C)、藥物中毒、代謝或內分泌異常等。
→ 若是「低體溫昏迷」尚未復溫,就不能進行腦死判定。

判定測試(重點)

  1. 無腦幹反射
    • 瞳孔對光、角膜、Doll’s eye、前庭-動眼、咳嗽/嘔吐反射皆消失。
  2. 無自發呼吸(Apnea test)
    • 停止呼吸器並給氧,PaCO₂ 上升至規定標準仍無任何自主吸氣。
  3. 程序必須「做兩次」,且兩次間隔至少 4 小時,由不同資格醫師執行並記錄。

選項分析

① 低體溫昏迷:
• 低體溫是「可逆性」昏迷,必須先復溫 >35 °C;不屬於腦死判定標準 → 錯。

② 無腦幹反射:
• 為腦死正式測試之一 → 對。

③ 須經一次腦幹功能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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