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護理產兒護理(1)
一位產婦入院待產,子宮頸口開 6公分,因產痛難耐而要求醫護人員提供針灸止痛的措施時,下列有關護理師的反應何者較為合適?
A針灸並無法減輕生產疼痛,建議產婦使用硬腦膜下腔麻醉方式來止痛
B針灸有利減輕生產疼痛,因此可協助產婦照會中醫師
C產房護理師可針對穴位進行針刺以減輕產痛
D針灸只能減輕第二產程的產痛,建議產婦可先行使用其他減痛處置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台灣醫療法規對針灸的執業範圍有明確規定:針灸屬於醫療行為,須由具有合法醫師資格者執行(包含中醫師、西醫師通過訓練後),護理師並無法自行對穴位進行針刺。然而,研究已充分證實針灸或穴位按摩(acupressure)確實能有效減輕產痛。因此護理師遇到產婦要求針灸止痛時,正確的做法是認可其效果,並協助安排會診中醫師。
選項分析
(A) 「針灸並無法減輕生產疼痛,建議產婦使用硬腦膜下腔麻醉方式來止痛」 此敘述錯誤。Cochrane 系統性回顧及多項隨機對照試驗均顯示,針灸(acupuncture)確能減輕產痛、提升產婦對疼痛控制的滿意度、並減少藥物止痛的使用率。且「硬腦膜下腔麻醉」並非標準術語(應為「硬脊膜外腔(epidural)麻醉」),護理師亦不應直接推薦特定醫療處置。
(B) 「針灸有利減輕生產疼痛,因此可協助產婦照會中醫師」✅(正確答案) 此敘述最為合適。護理師認可針灸減輕產痛的科學依據,並在自身執業範圍內採取行動——即「轉介(referral)」,協助安排中醫師會診,由有合法資格者執行針灸。符合《護理人員法》的執業規範,亦尊重了產婦的醫療自主權。
(C) 「產房護理師可針對穴位進行針刺以減輕產痛」 此敘述錯誤。台灣現行法規下,針刺(needle acupuncture)屬醫療行為,須由中醫師或受過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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