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護理精社護理(1)
丁小姐使用鋰鹽治療,血中鋰鹽濃度已達到 1.2 mEq/L ,護理師應優先採取下列何項措施?
A已達中毒的濃度,應立即暫停給藥
B持續服用,但應密切監測血中鋰鹽濃度是否上升
C通知醫師,立即減藥,以防中毒
D立即停藥,並補充體液,觀察是否出現中毒症狀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鋰鹽(lithium)的治療血中濃度範圍與毒性濃度的判讀,以及當前濃度下的護理處置措施。理解急性期與維持期治療濃度的差異,是護理師監測鋰鹽治療安全性的核心知識。
選項分析
(A) 已達中毒的濃度,應立即暫停給藥 錯誤。1.2 mEq/L 並未超過毒性閾值。鋰鹽中毒的濃度定義為:
- 輕度到中度毒性:> 1.5 mEq/L
- 嚴重毒性:> 2.0–2.5 mEq/L 1.2 mEq/L 仍在治療範圍內,立即停藥不合適,且可能導致躁症復發。
(B) 持續服用,但應密切監測血中鋰鹽濃度是否上升 這是正確且最適合的措施。鋰鹽治療濃度標準如下:
- 急性期治療目標:0.8–1.2 mEq/L
- 維持期目標:0.6–1.0 mEq/L(某些指引為 0.4–0.99 mmol/L) 1.2 mEq/L 正位於急性期治療範圍的上限,屬於治療濃度而非中毒濃度。護理師應:繼續給藥、密切監測後續濃度變化(每1-2週一次),並觀察早期毒性症狀。
(C) 通知醫師,立即減藥,以防中毒 1.2 mEq/L 仍在治療範圍內,減藥可能導致血中濃度降至治療窗以下,使雙相情緒障礙症控制不足。在無毒性症狀的情況下,不需立即減藥。
(D) 立即停藥,並補充體液,觀察是否出現中毒症狀 立即停藥的適應症是血中濃度達到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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