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醫學四(2)

對於雙極性疾患( bipolar disorder )治ˆ 之敘述,何者正確?

A急性躁期可以給予鋰鹽、抗癲癇藥物、或抗精神病藥物治療
B維持(maintenance )治療可使用抗癲癇藥物或鋰鹽,但只有鋰鹽需進行血中藥物濃度監測
C抗癲癇藥物 lamotrigine 對於預防躁症效果優於其他抗癲癇藥物
D電痙攣治 ˆ (electroconvulsive therapy )不適合治療雙極性疾患之鬱期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核雙極性疾患(bipolar disorder)的治療,包含急性躁期(acute manic episode)的藥物選擇、維持期(maintenance)治療的藥物監測,以及各抗癲癇藥物的適應症差異,並評估電痙攣治療(electroconvulsive therapy, ECT)在雙極性疾患鬱期的角色。

選項分析

(A) 急性躁期可以給予鋰鹽、抗癲癇藥物、或抗精神病藥物治療 正確答案。 急性躁症的一線治療包含:鋰鹽(lithium)、valproate(抗癲癇藥物)及抗精神病藥物(如 haloperidol、olanzapine、risperidone、quetiapine)。三類藥物均為急性躁期的有效選項,可單獨或合併使用。

(B) 維持治療可使用抗癲癇藥物或鋰鹽,但只有鋰鹽需進行血中藥物濃度監測 錯誤。Valproate 和 carbamazepine 等抗癲癇藥物同樣需要定期監測血中藥物濃度(drug level monitoring),並非只有鋰鹽需要監測。鋰鹽的治療窗(therapeutic window)較窄(0.6–1.2 mEq/L)確實需嚴密監測,但 valproate 濃度監測(50–125 μg/mL)亦為臨床標準。

(C) 抗癲癇藥物 lamotrigine 對於預防躁症效果優於其他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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