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醫學六(2)

病人車禍瀕臨死亡,他已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其所捐贈的器官該分配給那位受贈者,是應依據下列何醫學倫理原則?

A行善原則( beneficence )
B尊重自主原則( respect for autonomy )
C不傷害原則( non-maleficence )
D正義原則( justice )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核Beauchamp與Childress提出的「生物醫學倫理四原則(four principles of biomedical ethics)」在器官捐贈與分配情境中的應用。器官分配涉及稀缺資源的公平配置,核心倫理原則為正義原則(justice),強調公平、公正地分配有限醫療資源。

選項分析

(A) 行善原則(beneficence) 行善原則要求醫療行為應以促進病人利益為目標。在器官捐贈情境中,行善原則關注的是「捐贈本身對受贈者有益」,以及捐贈行為本身的善意。但**分配給「哪位受贈者」**的決策涉及公平競爭稀缺資源,超出行善原則的核心範疇。

(B) 尊重自主原則(respect for autonomy) 尊重自主原則指尊重有決策能力的人自行做決定的權利。在本題情境中,病人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正是自主原則的體現(尊重捐贈者的自主決定)。但器官捐贈同意書決定的是「是否捐贈」,而非「分配給誰」,故此選項不是最適切的分配依據原則。

(C) 不傷害原則(non-maleficence) 不傷害原則要求醫療行為避免造成傷害(primum non nocere,首要不傷害)。此原則主要約束醫療處置本身的風險,與器官「分配給誰」的公平決策關聯性較弱。

(D) 正義原則(justice)(正確答案) 正義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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