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醫學四(1)

有一孕期 28 週出生的早產兒,出院後小寶寶之發展追蹤評估中,若有下列那一項發現,需轉介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做進一步處置?

A出生後 2個月仍無有意義的微笑( smile )
B出生後 5個月仍不會翻身( roll over )
C出生後 2個月脖子仍無法穩定的撐起頭
D出生後 13 個月仍無法在輔助下以下肢支撐身體站立起來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早產兒(preterm infant)發展追蹤時矯正年齡(corrected age)的應用,以及哪些發展遲緩的表現需要轉介聯合評估。核心原則:評估早產兒發展里程碑時,須以矯正年齡(corrected age = 實際年齡 − 早產週數)為準,而非實際出生後年齡(chronological age),通常矯正至 2 歲為止。

本案例出生週數為 28 週(足月為 40 週),故提早了 12 週 ≈ 3 個月,矯正年齡 = 實際年齡 − 3 個月。

選項分析

(A) 出生後 2 個月仍無有意義的微笑(smile) 矯正年齡 = 2 − 3 = 負 1 個月(尚未到達預產期後 1 個月)。社交性微笑(social smile)的正常出現時間為矯正年齡 2 個月,此時矯正年齡還是負值,因此無有意義微笑是正常的。不需轉介。

(B) 出生後 5 個月仍不會翻身(roll over) 矯正年齡 = 5 − 3 = 2 個月。翻身的正常里程碑為矯正年齡 4–6 個月,此時矯正年齡僅 2 個月,無法翻身完全正常。不需轉介。

(C) 出生後 2 個月脖子仍無法穩定的撐起頭 矯正年齡 = 2 − 3 = 負 1 個月。頸部控制(head control)的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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