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物治概論(2)

一位骨性關節炎病患因頸椎牽引後造成疼痛,堅持要治療師終止治療處方,依據倫理考量應如何為之?

A同意停止,立刻改行其他治療方式
B同意停止,了解原因並照會相關醫療人員或醫師進行進一 步診療
C不同意停止,持續 為病患治療直至處方改變
D不同意停止,持續 說服病人直至接受治療為止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測試物理治療師在面對病患行使自主拒絕治療權利時的倫理處置原則,核心為「病患自主權(patient autonomy)」與「尊重病患的拒絕治療權(right to refuse treatment)」。

選項分析

(A) 同意停止,立刻改行其他治療方式 此選項雖尊重了病患停止的意願,但直接改行其他治療方式,跳過了了解原因與照會的步驟,未能完整保障病患安全,亦可能忽略了頸椎牽引後出現疼痛的潛在臨床意義。

(B) 同意停止,了解原因並照會相關醫療人員或醫師進行進一步診療 此選項同時滿足三個重要倫理原則:

  1. 尊重自主(respect for autonomy):病患有權拒絕任何治療,治療師應立即停止
  2. 不傷害原則(nonmaleficence):治療後出現疼痛是重要的臨床警訊,必須了解原因
  3. 行善原則(beneficence):照會相關醫師進一步診療,確保病患獲得適當的醫療處置

(C) 不同意停止,持續為病患治療直至處方改變 此選項嚴重違反病患自主權。即使治療處方仍有效,違反病患明確意願強行繼續治療,在倫理與法律上均不可接受,可能構成侵害。

(D) 不同意停止,持續說服病人直至接受治療為止 此選項同樣違反病患自主權。持續施壓說服可能演變為脅迫(coercion),嚴重傷害治療師與病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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