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骨科物治(2)
有關產前運動計畫與處方,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應考慮孕婦體能 狀況、孕期與運動種類做決定,但最好每週至少 3次
B可根據孕婦年紀,直接用最大心跳保留( heart rate reserve )以估算運動強度
C可用 說話測試( talk test )決定運動強度,即運動過程中可以舒服地說話
D避免高跌倒風險與身體 碰撞的運動種類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產前運動(prenatal exercise)的處方需考量孕婦的特殊生理變化。本題考反向題(錯誤敘述),重點在於評估運動強度的工具選擇——最大心跳保留(heart rate reserve, HRR)法在孕婦的適用性問題。
選項分析
(A) 應考慮孕婦體能狀況、孕期與運動種類做決定,但最好每週至少 3 次 ✅ 正確敘述。依據 ACOG 指引,健康孕婦建議每週至少 3 次(理想為大多數天)中等強度有氧運動,需個別化考量體能、孕期及運動種類。
(B) 可根據孕婦年紀,直接用最大心跳保留(heart rate reserve)以估算運動強度 ❌ 錯誤敘述(本題答案)。妊娠期間孕婦靜止心跳率(resting heart rate)升高、最大心跳率(maximal heart rate)可能降低,導致心跳保留(heart rate reserve, HRR = HRmax - HRrest)縮小。此外,懷孕時心跳反應有相當個體差異及鈍化或正常化的不同表現。因此「直接以年齡預測最大心跳再計算 HRR」來估算運動強度,在孕婦身上誤差大、不可靠。ACOG 自 1994 年起即移除固定心跳限制,改以自覺費力程度(Rating of Perceived Exertion, RPE)或說話測試(talk test)作為孕期運動強度監測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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