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心兒物治(2)

對氣喘病人之運動訓練強度的建議,通常伯格氏自覺用力指數( Borg's Scale, 6 ~20 )為多少?

A3~4
B5~7
C11 ~13
D15 ~17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伯格氏自覺用力指數(Borg's Rating of Perceived Exertion, RPE)6~20 量表」在氣喘病人運動訓練中的推薦強度範圍。氣喘肺臟復健(pulmonary rehabilitation)建議以**中等強度(moderate intensity)**進行有氧訓練,對應 Borg 6~20 量表的 11~13(「輕鬆」至「有點吃力」之間)。

選項分析

(A) 3~4 3~4 在 Borg 6~20 量表上沒有意義,因為量表的最低值是 6(完全休息)。3~4 可能是在混淆「修正版 Borg 量表(Modified Borg Scale, 0~10)」的靶強度(喘息感 3~4 = 「中度喘息」),兩者量表不同,不可混用。此選項為錯誤。

(B) 5~7 5~7 在 6~20 量表對應「非常非常輕鬆(6-7)」的極低強度,低於氣喘復健的目標訓練強度,不符合臨床建議。

(C) 11~13 11 = 「輕鬆(fairly light)」,13 = 「有點吃力(somewhat hard)」,對應心率約 110~130 bpm,屬於中等強度有氧訓練範圍。根據氣喘肺臟復健文獻,有氧訓練目標強度應逐漸增加至 Borg 6~20 量表 11~13(或 Modified Borg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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