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物治概論(1)

依據物理治療師法,下列那些情況會廢⽌物理治療師證書? ①物理治療師將其證照租借他⼈使⽤者 ②受廢⽌執業執照處分仍執⾏業務者 ③物理治療師接受衛⽣、司法或司法警察機關詢問時,做虛偽之陳述或報告④容留未具物理治療師或物理治療⽣資格⼈員擅⾃執⾏物理治療業務者

A僅②③④
B僅①②③
C僅①②
D僅①④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物理治療師法》中廢止物理治療師證書的法定情形。須區分「廢止執業執照」(較輕處分)與「廢止證書」(較重處分)的差異,以及哪些行為「必然廢止」、哪些僅為「得廢止」。

選項分析

(A) 僅②③④ 情形③(接受詢問時虛偽陳述)依法規定為廢止執業執照,而非廢止證書;情形④(容留無資格人員執業)依法為廢止執業執照,而非廢止證書。此選項不正確。

(B) 僅①②③ 情形③虛偽陳述的處分為廢止執業執照,並非廢止證書。此選項不正確。

(C) 僅①② 根據《物理治療師法》:

  • 租借證照:依第 34 條(租借條款),物理治療師將證照租借他人使用者,廢止其物理治療師證書
  • 受廢止執業執照仍執業:依第 37 條,受廢止執業執照處分後仍執行業務者,得廢止其物理治療師證書

此為正確答案

(D) 僅①④ 情形④容留無資格人員執業,依法處以廢止執業執照,而非廢止證書。此選項不正確。

答案解析

《物理治療師法》的處分層次由輕到重:罰鍰 → 停業 → 廢止執業執照 → 廢止證書

情形法條處分
①租借證照給他人使用第 3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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