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物治技術(1)

關於頸椎牽引的牽拉⼒量設定原則,下列 敘述何者正確?

A約須使⽤體重 1/4 的牽拉⼒,才可打開⼩⾯關節
B頸椎牽引療程的初期,應由 3~4公⽄的牽拉⼒開始
C頸椎牽引的牽拉⼒最⼤不應超過體重 1/2
D頸椎牽引療程中牽拉⼒量的增加,固定以每週 1公⽄為單位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頸椎牽引(cervical traction)的牽拉力量設定原則,包含初始力量、最大力量限制及療程中力量調整方式。

選項分析

(A) 約須使用體重 1/4 的牽拉力,才可打開小面關節 ❌(錯誤) 體重 1/4(25%)是腰椎牽引克服摩擦力所需的最低力量,並非頸椎牽引打開小面關節的力量。頸椎牽引打開椎間孔所需力量遠低於此,大約為體重 7-10%(約 5-9 kg)即可達到椎間分離效果。

(B) 頸椎牽引療程的初期,應由 3~4公斤的牽拉力開始 ✅(正確) 頸椎牽引初始力量的臨床共識為由低力量開始,以評估患者耐受度和症狀反應。常見建議為從約 3-4 公斤(6-9 lb)開始,再依據患者反應逐漸增加,以達到治療效果(目標通常為體重 10%,約 7-9 公斤)。

(C) 頸椎牽引的牽拉力最大不應超過體重 1/2 ❌(錯誤) 頸椎牽引的最大力量並非以體重 1/2(50%)為限。體重 1/2 的概念是腰椎牽引的目標治療力量範圍(30-60% 體重),並非頸椎的安全上限。臨床上頸椎牽引最大力量通常不超過 20 公斤(約 45 lb)。

(D) 頸椎牽引療程中牽拉力量的增加,固定以每週 1公斤為單位 ❌(錯誤) 頸椎牽引的力量增加並無固定的每週 1 公斤規範。臨床上力量調整應依患者的耐受度、症狀改善情形及治療師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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