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物治概論(2)
責任論所重視的是行為的本質合乎倫理,不是只考慮到行為的結果。請問下列何者的行為本質合乎責任論?
A西方的羅賓漢
B東方的廖添丁
C臺灣俠醫林杰樑
D燕子李三劫富濟貧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責任論(deontology,又稱義務論)主張行為的道德價值在於行為本身是否符合義務和道德規則,而非行為帶來的結果。Kant 的義務論強調:道德上正確的行為必須出於「義務」(duty),且其動機和行為性質必須本身合乎道德——不能為了好的目的而以不道德的手段行事(即不接受「目的正當手段」的邏輯)。
本題詢問哪位人物的行為本質合乎責任論,判斷標準是其手段是否本身符合道德義務。
選項分析
(A) 西方的羅賓漢(Robin Hood) 羅賓漢以劫富濟貧(rob from the rich, give to the poor)著稱。其目的(幫助窮人)雖善,但手段為偷竊與暴力,違反了「不可偷竊、不可傷害」的道德規則。責任論不允許以不道德手段達成善的目的,故 ❌ 不符合責任論。
(B) 東方的廖添丁 廖添丁為台灣日治時期的傳奇人物,以偷竊日本官員財物、濟助百姓著稱。其行為同樣是以偷竊(不道德手段)達到濟貧目的,違反責任論對手段本質的要求。❌ 不符合責任論。
(C) 臺灣俠醫林杰樑 ✅ 林杰樑醫師為台灣知名毒物科醫師,以正當、合法、專業的醫療行為服務社會,長期無私奉獻於毒物諮詢和食品安全倡議,不以違法或不道德手段行事。其行為本身合乎道德義務(行醫救人的職業義務),手段與目的均符合道德規範。*此為正確答案,符合責任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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