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物治技術(2)
學者 Reswick 與Rogers (1976 )發表有關連續受壓時間與壓力大小,對於脊髓損傷者臀部發生壓瘡關係的研究(如圖)。根據他們的建議,脊髓損傷者在乘坐輪椅時,坐骨粗隆部位皮膚的壓力值最好控制在多少? 
A30 ~60 mmHg 之間
B200 mmHg 以下
C只要壓力值控制在 100 mmHg 左右,連續受壓時間的長短就不需要考慮
D只要每2小時能執行有效減壓,座面壓力值的大小就不是影響壓瘡發生的因素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 Reswick 與 Rogers(1976)的壓力-時間曲線(pressure-time curve),以及其對脊髓損傷者輪椅乘坐時壓瘡(pressure ulcer)預防的臨床應用。核心重點是:在長時間連續乘坐的條件下,坐骨粗隆(ischial tuberosity)部位的介面壓力應控制在多少 mmHg 以內,才能維持在「可接受區(Acceptable zone)」。
影像分析:
圖表為 Reswick 與 Rogers(1976)所發表的壓力-時間容忍曲線(pressure-time tolerance curve),橫軸為連續受壓時間(Hours of continuous pressure),範圍 0~17 小時;縱軸為壓力(Pressure, mmHg),範圍 0~700 mmHg。
圖中以一條向右下方急速下降的曲線區隔兩個區域:
- 左下方(藍色):標示為「Acceptable」(可接受區)——此區域內的壓力-時間組合不會造成骨突部位壓瘡。
- 右上方(粉紅色):標示為「Unacceptable」(不可接受區)——此區域代表壓力過大或持續時間過長,會導致組織缺血壞死,引發壓瘡。
曲線的關鍵特徵:
- 短時間受壓(如 1 小時以內)時,可接受的壓力可高達約 200 mmHg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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