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心兒物治(2)
有關腦性麻痺個案的物理治療介入,下列何者正確?
A治療目標的設定要有功能性,並納入家庭成員及兒童意見
B不論個案年齡及發展狀況,應該嚴格依據動作發展里程碑順序進行訓練
C在幼年期的腦性麻痺個案,治療訓練重點應該放在正症狀和負症狀處置以改善其身體功能和結構,兒童及 其家庭的優勢不需先考量
D青少年期的腦性麻痺個案因為正處於升學階段,閒暇時間不多,所以每次的肌力訓練時間越短越好,應要 求個案進行一次反覆最大重量( 1 repetition maximum )訓練即可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腦性麻痺(cerebral palsy, CP)個案的物理治療介入原則——以家庭為中心、功能性目標、ICF 架構
選項分析
(A) 治療目標的設定要有功能性,並納入家庭成員及兒童意見 — 符合現代 CP 物理治療實證準則:**以家庭為中心的照護(family-centered care)**是 CP 管理的核心原則;治療目標應具功能性,並由治療師、家庭與兒童共同制定。此為正確答案。
(B) 不論個案年齡及發展狀況,應該嚴格依據動作發展里程碑順序進行訓練 — 此說法錯誤。嚴格遵循里程碑順序的「神經發展治療(NDT/Bobath)」傳統觀點已受到挑戰;現代實證建議以**功能性任務導向訓練(task-oriented training)**為主,根據個案年齡、功能目標和環境背景彈性設計,而非硬性依序。
(C) 在幼年期的腦性麻痺個案,治療訓練重點應該放在正症狀和負症狀處置以改善其身體功能和結構,兒童及其家庭的優勢不需先考量 — 此說法錯誤。ICF 架構強調不只處理「身體功能與結構」,還需考量活動(activity)、參與(participation)以及個人與環境因素;家庭優勢與需求是治療計畫的重要起點,不可忽略。「不需先考量」的說法與家庭中心照護原則相悖。
**(D) 青少年期的腦性麻痺個案因為正處於升學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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