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骨科物治(1)
王先生於 2年前取得物理治療師執照,因為持續唸研究所沒有執業登記,今年研究所畢業後受聘於醫療機構進行執業登記,請問王先生必須檢附多少繼續教育課程積分之證明文件?
A150 點
B120 點
C40 點
D不需要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台灣《物理治療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後整併入《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的規定:領得證書五年內首次申請執業登記者,免附繼續教育積分證明。王先生取得執照僅 2 年,符合豁免條件,故不需要檢附積分。
選項分析
(A) 150 點:此為一般醫事人員每六年換證所需的繼續教育積分上限或特定人員的要求,與本情境不符。
(B) 120 點:此為部分醫事人員六年換證的繼續教育積分要求,非本題情境所適用。
(C) 40 點:此為某些情況下首次或特殊登記的部分積分要求,但依法並非本情境所適用的數字。
(D) 不需要 ✅:依《物理治療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規定,領得物理治療師證書未逾五年者,首次申請執業登記時,免附繼續教育課程積分證明文件。王先生 2 年前取得執照,至今僅 2 年,未超過五年豁免期限,故首次執業登記時不需要附任何繼續教育積分證明。本題正確答案。
答案解析
台灣物理治療師首次執業登記的繼續教育要求,依規定如下:
| 情況 | 繼續教育積分要求 |
|---|---|
| 領得證書未逾五年,首次申請執業登記 | 免附積分證明 |
| 領得證書逾五年,首次申請執業登記 | 須附申請前一年內達六分之一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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