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藥學六(第2次)

依藥師法之規定,下列何者屬藥事照護業務範圍?

A藥品調劑
B藥品檢驗
C病⼈給藥流程評估
D藥品鑑定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台灣《藥師法》第15條所定義之「藥事照護相關業務」(pharmaceutical care)的範圍。藥師法第15條列舉八大藥師業務,其中第八款為「藥事照護相關業務」,而依《藥師法施行細則》第9條,藥事照護相關業務的具體內容包括:病人用藥安全監測、病人給藥流程評估、藥品諮詢,及藥物治療過程評估等。

選項分析

(A) 藥品調劑 藥品調劑屬藥師法第15條第2款所列業務,是藥師最核心的傳統業務,不屬於藥事照護業務範疇,而是獨立列項。

(B) 藥品檢驗 「藥品檢驗」並未列於藥師法第15條的任何款項中,屬食藥署或其他機關執行之公權力行為,非藥師法定業務項目,更非藥事照護業務。

(C) 病人給藥流程評估 ✅ 正確答案 依藥師法施行細則第9條,藥師執行藥事照護相關業務包含「病人給藥流程評估」,明確屬於藥事照護業務範疇。

(D) 藥品鑑定 藥品鑑定屬藥師法第15條第3款獨立列舉的業務,並非藥事照護業務。

答案解析

藥師法第15條第8款「藥事照護相關業務」,依同法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係指藥師於醫療機構、護理機構、藥局或老人福利機構等場所,以改善病人藥物治療成效及生活品質為目的,所提供之藥事服務,包括:

  1. 藥品安全監測(drug safety monitoring)
  2. 病人給藥流程評估(pa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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