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藥學六(第1次)

下列何者之廣告無須事先向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A化粧品
B中藥
C西藥
D醫療器材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台灣各類產品廣告的預先核准(pre-approval)制度。依據藥事法、醫療器材管理規定及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化粧品衛管法),各類產品在刊播廣告前是否需要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有明確且不同的規定。化粧品是其中唯一無須事先向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的類別。

選項分析

(A) 化粧品 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化粧品廣告不需要事先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但廣告內容不得有不實、誇大或宣稱醫療效能的情形,違者依法裁罰。化粧品廣告採「事後管理」模式,而非事前審查制。正確答案。

(B) 中藥 依藥事法第65條規定,藥商刊播藥物廣告前,須將所有文字、圖畫或言詞申請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中藥屬於「藥物」範疇,故須事先申請核准。錯誤。

(C) 西藥 同上,西藥屬藥物,依藥事法第65條,刊播廣告前須申請主管機關核准。處方藥更幾乎不得對一般民眾廣告。錯誤。

(D) 醫療器材 依醫療器材管理法(或舊制下藥事法相關規定),醫療器材廣告刊播前亦須申請主管機關核准。錯誤。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為 (A)

台灣廣告預先核准制度的關鍵分野在於:

產品類別廣告事前核准法源依據
西藥、中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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