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藥學六(第1次)

依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之規定,所謂調劑係指藥事人員自受理處方箋至病患取得藥品間所為之行為,不包括下列何者?

A處方登 錄
B病情確認
C用藥適當性評估
D確認取藥者交付藥品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Good Dispensing Practice, GDP)對「調劑」的法定定義。依本準則第 3 條,調劑係指藥事人員自受理處方箋至病患取得藥品間,所為之一連串行為,但「病情確認」不在其列,因為確認病情是醫師的職責。

本題為反向題(問調劑定義不包括何者)。

選項分析

依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第 3 條,調劑的完整定義包含以下步驟:

  1. 處方確認
  2. 處方登錄
  3. 用藥適當性評估
  4. 藥品調配或調製
  5. 再次核對
  6. 確認取藥者交付藥品
  7. 用藥指導

(A) 處方登錄 ✅ 包含在調劑定義中(非答案)

處方登錄屬第 2 步驟,是調劑流程的一環,明確列於準則第 3 條定義中。

(B) 病情確認不包含在調劑定義中(本題答案)

「病情確認」是醫師進行診察的職責,屬醫療行為(醫師法規範範疇),並非藥事人員的調劑業務。藥師的職責起點是「受理處方箋」,在此之前的病情確認已由醫師完成。故準則第 3 條明確不包含此步驟。

(C) 用藥適當性評估 ✅ 包含在調劑定義中(非答案)

用藥適當性評估(Drug Use Evaluation)屬第 3 步驟,內容包含評估病患是否有藥物過敏、用藥目的、劑量頻次、重複給藥、藥物交互作用等,是藥師的核心專業職責,明確列於準則定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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