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藥學六(第1次)

下列有關藥物廣告之敘述,何者錯誤?

A促銷藥品之單張, 為「傳播方法」
B內容暗示或影射醫療效能者,視為藥物廣告
C食品不得 為醫療效能之標示或宣傳
D中藥材之效能 敘述以《中華本草》所載為限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為反向題(問「何者錯誤」),考查台灣藥事法中「藥物廣告」的相關規定,包括廣告定義、傳播方法、食品標示限制,以及中藥材效能敘述的法規依據。這是藥師國考藥事法規的常見考點。

選項分析

(反向題:✅ = 敘述正確、❌ = 敘述錯誤 = 本題答案)

(A) 促銷藥品之單張,為「傳播方法」 ✅ 敘述正確

依藥事法第24條,「藥物廣告」定義為:利用傳播方法,宣傳藥物效能,以達招徠銷售為目的之行為。同條明列傳播方法包括:報紙、雜誌、廣播、電視及其他方法。依衛生福利部解釋函,促銷藥品之單張(傳單)屬於「其他方法」,構成傳播方法之一種。故(A)為正確敘述。

(B) 內容暗示或影射醫療效能者,視為藥物廣告 ✅ 敘述正確

依藥事法相關規定,廣告內容只要有暗示或影射醫療效能之意涵,即視同藥物廣告,須依規申請核准。此規定係防止廠商以迂迴方式規避廣告管制,故(B)為正確敘述。

(C) 食品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或宣傳 ✅ 敘述正確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明文規定,食品之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且食品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此規定旨在區隔食品與藥品的管理邊界,故(C)為正確敘述。

(D) 中藥材之效能敘述以《中華本草》所載為限 ❌ 敘述錯誤 → 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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