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藥學四(第2次)

當氣喘病人“需要時使用”之 inhaled short acting β2-agonist 的次數一旦高於下列何者,醫師須重新評估氣喘治療之適當性?

A每週2~3次
B每日2~3次
C每日4次以上
D每日5次以上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氣喘病人「需要時使用」吸入型短效 β₂ 促效劑(short-acting β₂-agonist, SABA)的頻率,是判斷氣喘控制是否足夠的重要線索。一般原則是:SABA 使用越頻繁,代表控制越差,應重新評估控制型藥物(controller)與治療階梯。

選項分析

(A) 每週 2~3 次:接近傳統指引中「每週超過 2 次」即需評估控制不佳的門檻,因此最符合常見考點。✅

(B) 每日 2~3 次:已明顯高於良好控制標準,當然也需要重新評估,但不是最早的警示門檻。✅(公告一律給分下接受)

(C) 每日 4 次以上:代表 SABA 使用非常頻繁,需評估急性惡化或控制失敗,也應重新檢討治療。✅(公告一律給分下接受)

(D) 每日 5 次以上:同樣屬過度依賴 SABA 的狀態,需重新評估治療適當性。✅(公告一律給分下接受)

答案解析

本題採公告答案 (A)、(B)、(C)、(D)

若以指引觀念作答,最核心的學習點是:SABA 使用頻率超過每週 2 次,通常代表氣喘控制不佳,應重新評估治療。因此 (A) 最接近標準門檻。不過本題選項以範圍方式呈現,且 B、C、D 都是比 A 更嚴重的 SABA 使用頻率;只要病人已經達到每日多次使用,也必然需要重新評估。因此公告採一律給分。

核心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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