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藥學六(第1次)

下列何項非屬法規命令之名稱?

A規程
B要點
C準則
D辦法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台灣《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所規定的「法規命令」之合法名稱。法規命令是行政機關依據法律授權,對外產生法律效果的抽象規定;而「要點」屬於行政規則,並非法規命令的名稱。

選項分析

(A) 規程 — 屬於法規命令的七種法定名稱之一。✅ 屬法規命令名稱

(B) 要點 — 這是「行政規則」常用的名稱(如「注意事項」「要點」「基準」),不屬於《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所定法規命令的名稱。❌ 非法規命令名稱(正確答案)

(C) 準則 — 屬於法規命令的七種法定名稱之一,規定作為之準據、範式或程序。✅ 屬法規命令名稱

(D) 辦法 — 屬於法規命令的七種法定名稱之一,規定辦理事務之方法、權限或權責。✅ 屬法規命令名稱

答案解析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使用下列名稱:

  1. 規程:規定機關組織、處務準據
  2. 規則:規定應行遵守或應行照辦之事項
  3. 細則:規定法規之施行事項或就法規另作補充解釋
  4. 辦法:規定辦理事務之方法、權限或權責
  5. 綱要:規定一定原則或要項
  6. 標準:規定一定程度、規格或條件
  7. 準則:規定作為之準據、範式或程序

以上七種為法規命令的合法名稱。「要點」則屬於行政機關內部的行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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