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藥學六(第1次)

藥事法所稱「藥事」,係指下列何者?

A藥物、藥商、藥局及其有關事項
B藥師、藥商、藥局及其有關事項
C藥廠、藥師、藥局及其有關事項
D藥品、管制藥品、醫療器材及其有關事項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藥事法》第1條所定義的「藥事」(pharmaceutical affairs) 範疇。「藥事」係指藥物、藥商、藥局及其有關事項,這是藥師考試法規科的基礎條文。

選項分析

(A) 藥物、藥商、藥局及其有關事項 — 此即《藥事法》第1條之法定定義。✅ 正確答案

(B) 藥師、藥商、藥局及其有關事項 — 將「藥物」誤換成「藥師」,藥師的規範屬於《藥師法》,不在藥事法定義之內。❌ 錯誤

(C) 藥廠、藥師、藥局及其有關事項 — 「藥廠」為「藥商」的一種(製造商),但「藥師」非藥事定義核心,此為混淆選項。❌ 錯誤

(D) 藥品、管制藥品、醫療器材及其有關事項 — 此選項列出的是「藥物」的下位概念,但藥事的定義不只涵蓋「物」,也涵蓋「人」(藥商)和「地」(藥局),故不完整。❌ 錯誤

答案解析

《藥事法》第1條明定:「本法所稱藥事,係指藥物、藥商、藥局及其有關事項。」此定義涵蓋三個核心面向:

  • 藥物(drugs & medical devices):包括藥品(西藥、中藥)、醫療器材
  • 藥商(pharmaceutical firms):包括藥品製造業者及販賣業者
  • 藥局(pharmacies):依法申請設立的藥品調劑販售場所

理解記憶口訣:**「物(藥物)、商(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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