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藥學六(第1次)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藥師懲戒委員會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設置之。但藥師執業人數合計未滿一百人之縣(市),得免 設藥師懲戒委員會,其藥師懲戒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設置之藥師懲戒委員會辦理之
B藥師應向執業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執業登記,領有執業執照,始得執業
C藥師懲戒覆審委員會,由中央主管機關設置之
D請領藥師證書,應具申請書及資格證明文件,送請執業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之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為反向題(問「何者錯誤」),考查《藥師法》中關於藥師執業登記、懲戒委員會設置,以及藥師證書申請程序的規定。關鍵考點在於:藥師證書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而非向執業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
選項分析
(A) 藥師懲戒委員會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設置,人數未滿一百人者由中央辦理 — 此為《藥師法》第26條規定,✅ 正確陳述
(B) 藥師應向執業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執業登記,領有執業執照始得執業 — 此為《藥師法》第7條規定,✅ 正確陳述
(C) 藥師懲戒覆審委員會,由中央主管機關設置之 — 此為《藥師法》規定,覆審委員會設於中央層級,✅ 正確陳述
(D) 請領藥師證書,應具申請書及資格證明文件,送請執業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之 — ❌ 錯誤陳述(本題答案)
答案解析
選項 (D) 的錯誤在於主管機關層級的認定。依《藥師法》第5條:「請領藥師證書,應具申請書及資格證明文件,送請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
藥師證書(pharmacist certificate)代表專業資格的認定,屬於全國一致性事項,因此由衛生福利部(中央主管機關)負責核發,而非各地方政府。
| 事項 | 主管機關 |
|---|
...(解析預覽)...
![藥師[2] - 懲戒制度 - AI 圖文解析預覽](/_next/image?url=https%3A%2F%2Fbgvxfcrmbdvefjhuvrmt.supabase.co%2Fstorage%2Fv1%2Fobject%2Fpublic%2Fvisual-explanations%2F962%2F64490_t1p1l365o.webp&w=3840&q=75)
升級 VIP 解鎖圖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