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藥學六(第1次)
經由專案申請許可進口之未經查驗登記罕見疾病藥物,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
A必要時可依法申請藥害救濟
B若該藥有剩餘,可比照藥物樣品,轉賣其他醫院使用
C若屬管制藥品,仍須開立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
D專案許可為衛生福利部之權責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依《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經專案申請許可進口之「未經查驗登記罕見疾病藥物」的使用規範,包括藥害救濟適用性、剩餘藥品處置、管制藥品處方箋、及專案許可之主管機關。
選項分析
(A) 「必要時可依法申請藥害救濟」
依《藥害救濟法》,**未領有許可證之藥物(含未查驗登記藥物)**所造成之藥害,不得申請藥害救濟。藥害救濟僅適用於合法取得且依法使用的已核准藥物。因此,即使罕見疾病藥物係依專案申請許可進口,仍屬「未查驗登記」藥物,無法申請藥害救濟,選項 A 錯誤。
(B) 「若該藥有剩餘,可比照藥物樣品,轉賣其他醫院使用」
依《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第19條,專案申請進口之罕見疾病藥物「不得作為營利用途」,剩餘藥品不得轉賣。此選項允許轉賣,錯誤。
(C) 「若屬管制藥品,仍須開立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
即使是罕見疾病藥物,若同時屬於管制藥品,仍須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開立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此陳述看似合理。然而,依《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相關規定,專案進口之罕見疾病管制藥品,在開立方式上有其特別規定(可由相關醫院以書面申請替代),不一定需要完全比照一般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流程。此選項的正確性在法條層面存在疑義,並非「最正確」的選項。
(D) 「專案許可為衛生福利部之權責」
依《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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