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藥學六(第1次)

某保險特約藥局無正當理由拒絕為保險對象提供管制藥品處方箋之調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依全民健康保險法之規定,處新臺幣 2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鍰
B依藥師法之規定,處停業 1個月以上 1年以下懲戒處分
C依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之規定,終止特約
D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之規定,處停止調劑 6個月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健保特約藥局「無正當理由拒絕為保險對象調劑管制藥品處方箋」時,應依哪部法律受到何種處分。需要考生熟悉《全民健康保險法》、《藥師法》、《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及《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的各自罰則架構。

選項分析

(A)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之規定,處新臺幣 2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鍰 ✓(正確答案) 正確。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84條規定,違反第80條第1項規定(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無正當理由拒絕為保險對象提供醫療服務)者,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鍰。此為本題情境(特約藥局拒絕調劑)最直接適用的法律規定。

(B) 依藥師法之規定,處停業 1個月以上 1年以下懲戒處分 錯誤。藥師法的懲戒處分(如停業)是針對藥師個人的執業行為,且懲戒需經過藥師懲戒委員會程序,不是直接以「拒絕調劑管制藥品」為由即處停業。此外,停業 1 個月以上 1 年以下的說法,也非藥師法明文規定的懲戒幅度,說法本身有誤。

(C) 依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之規定,終止特約 錯誤。《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雖有終止特約的規定,但拒絕調劑的第一道法律責任是罰鍰(NHI法),終止特約通常是針對更嚴重或累犯的違規行為,且本題問的是「無正當理由拒絕調劑」此單一行為,直接終止特約並非首要對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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