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眼球生理(3)

驗光所與負責驗光人員之停業處分,下列何者正確? ①驗光所之負責驗光人員受停業處分時,該驗光所並不予以停業處分 ②驗光所之負責驗光人員受停業處分時,該驗光所予以停業處分 ③驗光所受停業處分時,其負責驗光人員不予以停業處分 ④驗光所受停業處分時,其負責驗光人員予以停業處分

A①③
B②④
C①④
D②③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驗光人員法中「驗光所」與「負責驗光人員」之間的連帶停業處分機制——雙方停業處分互相連動,以確保驗光機構的執業監督責任落實。

選項分析

依驗光人員法第33條(停業連帶規定):

  • 驗光所之負責驗光人員受停業處分時,該驗光所應一併予以停業
  • 驗光所受停業處分時,其負責驗光人員應一併予以停業

逐一判斷各陳述:

① 驗光所之負責驗光人員受停業處分時,該驗光所並不予以停業處分 與法規相反——負責驗光人員停業時,驗光所停業。❌ 錯誤陳述。

② 驗光所之負責驗光人員受停業處分時,該驗光所予以停業處分 符合法規——負責人受停業→驗光所也停業。✅ 正確陳述。

③ 驗光所受停業處分時,其負責驗光人員不予以停業處分 與法規相反——驗光所停業時,負責驗光人員一併停業。❌ 錯誤陳述。

④ 驗光所受停業處分時,其負責驗光人員予以停業處分 符合法規——驗光所停業→負責驗光人員也停業。✅ 正確陳述。

正確陳述為②④,對應選項 (B) ②④

答案解析

驗光人員法第33條確立了「雙向連帶停業」原則:

負責驗光人員停業驗光所停業\text{負責驗光人員停業} \Leftrightarrow \text{驗光所停業}

此原則的立法精神在於:負責驗光人員對驗光所業務負有督導責任(第20條),兩者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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