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低視力學(1)

有關低視力患者選用輔具的原則,以下何者錯誤?

A以光學輔具為首要優先之考量
B矯正視力如在 0.1至0.3左右者,輔以一些檯燈、大時鐘、大字鍵電話等非光學輔具即可完成日常生活 作業
C使用光學輔具的先決條件是,患者需具備基本視覺能力,能夠定位或是能注意到特定目標的方位
D輔具的放大倍率愈高,可視的範圍就愈小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低視力患者選用輔具的原則與優先順序。本題為反向題(問「何者錯誤」),考查驗光師對低視力輔具綜合應用評估的理解。

選項分析

(A) 「以光學輔具為首要優先之考量」 ❌ 此選項為錯誤陳述(即本題答案)。 低視力輔具的選用並非一律以光學輔具優先。正確原則是:先充分評估患者的視覺功能、日常需求與目標任務,再依實際狀況選擇最合適的輔具組合——有時非光學輔具(如改善照明、大字體印刷品、高對比日常用品)更簡單易用,且患者接受度更高。對視力較好(0.1–0.3)但不需要精細工作的患者,非光學輔具往往已足夠。

(B) 「矯正視力如在 0.1 至 0.3 左右者,輔以一些檯燈、大時鐘、大字鍵電話等非光學輔具即可完成日常生活作業」 ✅ 此選項為正確陳述。 對於視力殘餘在 0.1–0.3 的患者,許多日常生活任務(看時間、接電話、使用燈光閱讀)透過非光學輔具即可達成,不一定需要放大鏡或望遠鏡。

(C) 「使用光學輔具的先決條件是,患者需具備基本視覺能力,能夠定位或是能注意到特定目標的方位」 ✅ 此選項為正確陳述。 光學輔具(特別是放大鏡與望遠鏡)要求使用者能夠注視目標、具備固視能力,若患者無法定位或注意目標,光學輔具的效益將大打折扣。

(D) 「輔具的放大倍率愈高,可視的範圍就愈小」 ✅ 此選項為正確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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