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眼球法規(2)
有關驗光生的執業或停業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驗光生執業以 1處為限,但機構間之支援則例外
B驗光生停業或歇業時,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 30日內報請備查
C驗光生停業期間,以 1年為限,逾期應重新申請
D驗光生為驗光所負責人於停業時,驗光所也要辦理停業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為反向題,考查《驗光人員法》中驗光生執業及停業的相關規定,要求找出「錯誤」的陳述。
選項分析
(A) 驗光生執業以1處為限,但機構間之支援則例外 ✅ 正確陳述 依《驗光人員法》第10條,驗光人員執業以一個處所為限,但機構間之支援或經事先報准者,不在此限。此選項描述正確。
(B) 驗光生停業或歇業時,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報請備查 ✅ 正確陳述 依《驗光人員法》第11條,驗光人員停業或歇業時,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報請原發執業執照機關備查。此選項描述正確。
(C) 驗光生停業期間,以1年為限,逾期應重新申請 ❌ 錯誤陳述(本題答案) 依《驗光人員法》第11條,停業期間以一年為限;逾一年者,應辦理歇業(非「重新申請」)。「逾期應重新申請」的說法錯誤——正確應為「逾一年應辦理歇業」。
(D) 驗光生為驗光所負責人於停業時,驗光所也要辦理停業 ✅ 正確陳述 驗光所負責人(即驗光所登記之驗光生)停業,驗光所連帶需辦理停業手續,此為合理連動規定,描述正確。
答案解析
本題考點為停業期間逾期的處理方式。《驗光人員法》第11條明確規定:
- 停業期間:以一年為限
- 逾一年:應辦理歇業(而非「重新申請」)
「重新申請」與「辦理歇業」有本質差異:歇業是正式終止開業登記,日後若要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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