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眼球法規(2)

雇主與勞工為離職後競業禁止之約定,對勞工因不從事競業行為所受損失須有合理補償,下列何者敘述錯誤?

A合理補償,不包括勞工於工作期間所受領之給付
B每月補償金額不低於勞工離職時一個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五十
C合理補償,應約定離職後按月給付,不得一次預為給付,違反者,其約定無效
D其補償金額應足以維持勞工離職後競業禁止期間之生活所需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勞動基準法第9條之1(民國104年12月16日增訂)關於離職後競業禁止約定的合理補償規定,為逆向題,選找「敘述錯誤」者。

選項分析

(逆向題:✅ 標記正確敘述,❌ 標記錯誤敘述=答案)

(A) 「合理補償,不包括勞工於工作期間所受領之給付」 → ✅ 正確敘述。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7條之3,合理補償不得以勞工在職期間所受領之薪資、獎金等給付充抵。雇主不能以「在職時已給過薪水」來取代離職後的競業補償。

(B) 「每月補償金額不低於勞工離職時一個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五十」 → ✅ 正確敘述。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7條之3第1款,每月補償金額不低於勞工離職時一個月平均工資之50%,此為最低標準。

(C) 「合理補償,應約定離職後按月給付,不得一次預為給付,違反者,其約定無效」 → ❌ 錯誤敘述(本題答案)。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7條之3,合理補償應約定 離職後一次預為給付或按月給付,兩種方式均可,並非僅限按月給付。法律並未禁止一次給付,故「不得一次預為給付」的說法錯誤。

(D) 「其補償金額應足以維持勞工離職後競業禁止期間之生活所需」 → ✅ 正確敘述。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7條之3第2款,補償金額應足以維持勞工離職後競業禁止期間之生活所需,為合理補償的判斷標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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