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驗光概要(1)
受檢者為近視 -3.00 DS、調節幅度 4.00 D,配戴 -1.50 DS 的近用眼鏡後,其遠點與近點應在何處?
A遠點與近點皆在眼前
B遠點與近點皆在眼後
C遠點在眼前,近點在眼後
D遠點在眼後,近點在眼前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近視眼配戴欠矯正(under-corrected)近用眼鏡後,遠點(far point)與近點(near point)的位置計算。需要結合屈光不正度數、調節幅度(amplitude of accommodation)及鏡片度數進行光學計算。
選項分析
計算流程(step-by-step):
已知條件:
- 裸眼屈光度:近視
- 調節幅度(amplitude of accommodation):
- 近用眼鏡度數:(欠矯正,未完全矯正 )
步驟一:配戴 -1.50 DS 後的剩餘屈光不正
此眼在戴上 後,仍有 的近視未被矯正。
步驟二:計算遠點(far point)位置
遠點 = 調節完全放鬆時,眼睛能清晰看到的最遠距離:
→ 遠點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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