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藥學三(第2次)

局部用皮膚產品( topical dermatological product )及經皮產品( transdermal product )的最重要的區別為:

A基劑組成的比例不同
B產品製作的方法不同
C塗布使用患部的位置不同
D藥物作用的目的不同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局部用皮膚產品(topical dermatological product)與經皮產品(transdermal product)的核心區別在於藥物作用的目的不同:前者以局部效應為目標,後者以全身性效應為目標。

選項分析

(A) 基劑組成的比例不同 兩類產品可能使用相似甚至相同的基劑成分,如同樣含有油脂、乳化劑、水等;「基劑組成比例不同」並非最重要的區別,此選項不正確。

(B) 產品製作的方法不同 製作方法(如乳化法、凝膠化等)可能相似,兩者均屬半固體製劑範疇;製作方法的差異並非本質區別,此選項不正確。

(C) 塗布使用患部的位置不同 兩者均可塗布在皮膚表面,塗布位置並非決定性差異;此選項不正確。

(D) 藥物作用的目的不同 這是最重要的區別

  • Topical dermatological product(局部用皮膚產品):藥物作用目標在皮膚局部(如表皮、真皮),只需達到局部治療效果(如抗黴菌、消炎、止癢),不需要也不希望大量藥物進入全身循環
  • Transdermal product(經皮產品):藥物的目的是穿透皮膚屏障進入全身血液循環,達到全身性治療效果(如 Nitroglycerin patch 治療心絞痛、Fentanyl patch 治療慢性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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