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護理精社護理(1)
王女士45歲,獨居,近半年來自我照顧能力差、常常自言自語,經常倒垃圾到鄰居家,鄰居苦不堪言,而多次報警,仍無法有效處理,有關社區心理衛生護理師之處置,下列何者較適當?
A立即聯合警消一起啟動精神疾病強制住院治療
B確認王女士非為精神照護系統內登記之精神病人,故不須處理
C通報衛生局連結醫療資源,由精神專科醫師到場評估,以進行確診及下一步處置
D為避免與王女士衝突,不予處理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社區精神衛生護理師的角色-「個案發現與資源連結」以及精神衛生法對疑似精神疾病者評估、強制住院的正確程序。
1. 選項分析
A. 立即聯合警消啟動精神疾病強制住院
‧ 強制住院必須符合精神衛生法第42條「有自傷、他傷之危險或已傷害他人且仍有再犯可能」等條件,並需經兩位精神專科醫師評估簽署及主管機關核准,非護理師可逕行啟動。直接聯合警消送醫缺乏法律依據,程序不當。
→ 不當且違法。
B. 確認非精神照護系統內登記之精神病人,故不須處理
‧ 社區護理師具「個案發現者」角色,對疑似個案應主動評估並啟動轉介,而非以「未登記」為由置之不理。
→ 忽略專業責任,錯誤。
C. 通報衛生局連結醫療資源,由精神專科醫師到場評估,以進行確診及下一步處置
‧ 符合精神衛生法流程:
- 任何人(含護理師)發現疑似精神障礙且影響社區安全,可「通報主管機關(衛生局)」。
- 衛生局需於限期內派精神專科醫師或團隊到場初步評估。
- 依評估結果決定門診治療、居家治療,或符合條件再申請強制住院。
‧ 亦符合社區護理師「協調者、資源連結者」職能。
→ 合乎法規與專業流程,最適當。★正確答案
D. 為避免衝突,不予處理
‧ 與專業責任及公共安全要求相違背。
→ 錯誤。
2.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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