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護理基本護理(2)
下列何種情況出現時只需要記錄,不需要報告?
A體溫37.6℃的病人經衛教後能多喝水
B糖尿病病人足部潰瘍在換藥後發現傷口周圍有明顯的泛紅情形
C姿位性低血壓的病人在下床時跌倒
D躁症病患與其他病人在病室發生口角衝突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護理「記錄(record)」與「報告(report)」的區分
護理人員在臨床收集到任何資訊後,第一件事一定要「記錄」;但若資料屬於
- 生命徵象或檢查結果顯著異常、
- 病況突然惡化或出現新的危急徵象、
- 病安事件(跌倒、暴力、自傷等)、
- 感控事件(疑似感染、傷口惡化),
則必須「立即報告」醫師或護理長,同時完成紀錄。
選項分析
A. 體溫37.6 ℃的病人經衛教後能多喝水
‧ 37.6 ℃僅屬低度升溫(正常上限 37.4 ℃;臨床多以 38 ℃以上視為需通報的發燒)。
‧ 病人對衛教有良好反應,可先持續觀察。
→ 屬可預期的小幅變動,僅需在生命徵象單如實記錄即可,暫無須立即報告。
B. 糖尿病病人足部潰瘍在換藥後發現傷口周圍有明顯泛紅
‧ 糖尿病足傷口對感染極敏感,紅腫代表可能急性蜂窩性組織炎或敗血症前兆。
‧ 需評估、培養、調整抗生素或截肢風險。
→ 屬感染警訊,須立即報告醫師。
C. 姿位性低血壓病人在下床時跌倒
‧ 跌倒列為「病人安全不良事件」,依院內通報系統需即刻報告並啟動後續評估。
→ 必須報告。
D. 躁症病患與其他病人在病室發生口角衝突
‧ 精神科病人暴力或衝突屬高風險事件,需通報醫師/護理長以啟動隔離、用藥或安全措施。
→ 必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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