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醫學一(1)

當工作環境可能有危害因子存在時,下列何類暴露量管理方式最不宜優先考慮?

A以危害性較低物質替代危害性較高物質
B使用局部排氣
C安排工作輪替以減少暴露時間
D配戴個人防護設備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職業暴露危害管理的優先順序」,即危害控制層級(hierarchy of controls)。這是美國 NIOSH/OSHA 及台灣職業安全衛生法規中的核心概念:個人防護設備(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PPE)是最後手段,不應優先採用。

選項分析

(A) 以危害性較低物質替代危害性較高物質 此即「替代(Substitution)」策略,屬危害控制層級的第二優先(僅次於消除 Elimination),從根本降低危害來源,為高效控制措施。應優先考慮,故此選項不是最不宜優先考慮的答案。

(B) 使用局部排氣 局部排氣系統(local exhaust ventilation, LEV)屬「工程控制(Engineering controls)」,為危害控制層級第三優先。工程控制通過物理或機械手段隔離工人與危害,不依賴工人行為配合,有效且可靠,應積極採用。此選項亦不是最不宜優先考慮的。

(C) 安排工作輪替以減少暴露時間 此屬「行政管理控制(Administrative controls)」,包括輪班、輪崗、縮短工時等,位於危害控制層級第四優先。雖然行政控制不如工程控制理想(仍要求工人暴露於危害環境中),但仍優於 PPE。此選項亦不是最不宜優先考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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