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護理基本護理(2)
有關國家辦理「護理師」考試的目的,下列何者錯誤?
A證明護理從業人員的執業能力
B依法提供護理人員就業保障
C提供民眾辨識專業人員的執業資格
D利於管控護理從業人員的執業人數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國家專技人員高等考試(護理師)設置目的
國家辦理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簡稱專技高考)的核心目標,在於
- 保障民眾就醫安全──藉由客觀考試篩選具備必要知識與技能的合格人員。
- 建立專業資格制度──授與及格者合法執業憑證,使民眾能清楚辨識並信賴其專業。
- 維護護理人員權益──取得證照後即享有依法執行護理業務的「就業合法性」,免遭非法執業處罰。
考試本身並非為了「調控護理人力總量」,其功能在於品質把關,而非數量管制。
選項分析
A 證明護理從業人員的執業能力
• 正確。專技高考透過筆試、實作等方式評估應考人是否具備專業知能,及格即代表能力達到國家最低標準。
B 依法提供護理人員就業保障
• 正確。通過考試領到「護理師證書」並完成執業登記後,護理人員得以合法執業,免受違法之虞,屬於法律層面的就業保障;並非保證一定有職缺,而是保障其「合法工作資格」。
C 提供民眾辨識專業人員的執業資格
• 正確。考試結果直接連結證照,民眾可透過證書或執業執照辨識護理師的專業身份,以確保醫療服務品質。
D 利於管控護理從業人員的執業人數
• 錯誤。國家考試旨在品質保證而非數量控管。護理人力規畫(如總量、分布)係屬衛福部人力政策或各醫院人事需求的範疇,並非考試本身之目的。故本項為題意所問之「錯誤」選項。
...(解析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