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醫物幅安(2)

輻射防護人員認可證書之有效期限為多少年?期限屆滿前多少個月內應申請換發?其中輻射防護員應檢附證書有效期 限內接受主管機關認可之學術活動或繼續教育之積分至少多少點以上之證明文件?上述問題之答案依序為下列何者?

A5年,1個月,60 點
B6年,3個月,72 點
C10 年,4個月,90 點
D12 年,6個月,100 點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輻射防護人員管理辦法》中輻射防護員(及輻射防護師)認可證書的管理規定,包含三個面向:①證書有效期限、②到期前換發申請時間、③換發時應檢附的繼續教育積分最低門檻(以輻射防護員為例)。

選項分析

(A) 5年、1個月、60 點:有效期限及積分均不符合法規規定。❌

(B) 6年、3個月、72 點:與《輻射防護人員管理辦法》規定完全吻合:有效期限 6 年,期限屆滿前 3 個月內申請換發,輻射防護員至少應達 72 點繼續教育積分。✅

(C) 10年、4個月、90 點:各項數值均不符法規。❌

(D) 12年、6個月、100 點:各項數值均不符法規。❌

答案解析

依《輻射防護人員管理辦法》相關條文規定:

  1. 有效期限:6 年 輻射防護師及輻射防護員之認可證書,有效期限均為六年。

  2. 換發申請時間:期限屆滿前 3 個月內 持有人應於證書有效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向主管機關(原子能委員會,現為核能安全委員會)申請換發。

  3. 繼續教育積分門檻(輻射防護員):至少 72 點 換發時須檢附在有效期限內參加主管機關認可之學術活動或繼續教育所取得之積分證明:

    • 輻射防護:至少 96 點以上
    • 輻射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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