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醫物幅安(1)
基於教學或工作訓練需要, 16 歲至18 歲參與輻射作業人員之個人年有效劑量限度為何?
A1毫西弗
B6毫西弗
C20 毫西弗
D50 毫西弗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台灣「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中,基於教學或工作訓練需要,16 歲至 18 歲參與輻射作業人員的個人年有效劑量(annual effective dose)限度。
選項分析
(A) 1毫西弗(1 mSv):此為一般民眾(public)的年有效劑量限度,並非 16-18 歲訓練人員的特殊規定。
(B) 6毫西弗(6 mSv):這是法規規定 16 歲至 18 歲因教學/訓練目的參與輻射作業的個人年有效劑量限度,此為正確答案。
(C) 20毫西弗(20 mSv):此為正式輻射工作人員(≥18 歲成年)的年有效劑量限度(5年連續平均),非訓練人員規定。
(D) 50毫西弗(50 mSv):此為正式輻射工作人員單年最高不得超過的劑量上限,非訓練人員限度。
答案解析
依「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年齡層的個人年劑量限制如下:
| 對象 | 年有效劑量限度 |
|---|---|
| 一般民眾 | 1 mSv/年 |
| 16 至 18 歲訓練/教學參與者 | 6 mSv/年 |
| 輻射工作人員(≥18 歲) | 20 mSv/年(連續 5 年平均),單年不超過 50 mSv |
為何是 6 mSv?
16 至 18 歲者(apprent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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