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物治概論(2)
下列有關公會的敘述,何者錯誤?
A公會為職業團體
B物理治療師公會的法源依據為物理治療師法
C公會對專門職業權益的維護、社會地位的提昇、協助及輔導會員執業與開業等任務具重大功能
D各縣市只要有 50 人以上,即可成立縣(市)公會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為反向題(問「何者錯誤」),考查《物理治療師法》中有關物理治療師公會的相關規定,包含公會性質、法源依據、功能、以及縣(市)公會成立條件。
選項分析
✅ (A) 公會為職業團體 正確。物理治療師公會屬於職業團體(professional organization),依《人民團體法》規範,與政治團體、社會團體並列為人民團體三大類別之一。
✅ (B) 物理治療師公會的法源依據為物理治療師法 正確。《物理治療師法》第四章(第41條至第59條)詳細規範物理治療師公會的組織架構、成立條件及職責。
✅ (C) 公會對專門職業權益的維護、社會地位的提昇、協助及輔導會員執業與開業等任務具重大功能 正確。此為物理治療師公會的核心功能描述,符合《物理治療師法》及《人民團體法》對職業團體任務的規定。
❌ (D) 各縣市只要有 50 人以上,即可成立縣(市)公會 錯誤,為本題答案。 依據《物理治療師法》第41條,直轄市、縣(市)物理治療師公會,由在該管區域內執業物理治療師 9人以上 發起組織之,不足9人者得加入鄰近區域之公會或共同組織之。50人的門檻明顯過高,與法條規定不符。
答案解析
本題考查縣(市)物理治療師公會的成立門檻。依《物理治療師法》,只需要該縣市內有執業物理治療師 9人以上 即可發起組織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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