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物治技術(2)

以短波治療婦女時應避免的情形為何? ①懷孕者 ②排卵時期 ③裝金屬子宮避孕器 ④關節炎

A僅①②
B僅①③
C僅②④
D僅③④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短波(shortwave diathermy, SWD)治療婦女時的禁忌症,特別針對①懷孕、②排卵時期、③裝金屬子宮避孕器、④關節炎四種情形進行判斷。

選項分析

① 懷孕者 應避免(禁忌)。短波治療對懷孕子宮是明確的禁忌症:

  • 電磁波可穿透至骨盆腔,可能加熱胎兒,造成胎兒組織損傷
  • 研究顯示 SWD 可能增加流產風險及低出生體重
  • 全身熱效應也可能對胚胎/胎兒發育造成不良影響
  • 尤其禁止施用於骨盆腔/腰部區域

② 排卵時期 此選項在考試標準答案中不列為需避免情形。物理治療教科書及臨床指引中,明確列出的婦女禁忌包括懷孕和金屬子宮避孕器,排卵時期並非標準禁忌。有些文獻提及月經期間腹盆腔應避免使用 SWD(因可能加重出血),但排卵期並無強力證據支持禁忌。

③ 裝金屬子宮避孕器 應避免(禁忌)。金屬宮內避孕器(intrauterine device, IUD)是 SWD 的禁忌症:

  • 金屬在電磁場中可感應電流,造成局部過熱
  • 金屬 IUD(如含銅 IUD)可能因過熱造成周圍子宮內膜損傷
  • 即使部分研究指出在標準治療劑量下銅 IUD 加熱量有限,但臨床實務仍將其列為禁忌(謹慎原則)

④ 關節炎 不需避免(關節炎反而是 SWD 的適應症)。短波治療可用於慢性關節炎(如骨關節炎、類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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